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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公告(2018年 第9號)
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公告(2018年 第9號)
時間:2018-02-08 15:37來源:上海市食藥監局 瀏覽:越南商標檢索131原文:
核心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徐孝國、鄒傳芝、熊春香3人列入本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現予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徐孝國、鄒傳芝、熊春香3人列入本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越南商標申請事務所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現予以公告。越南申請註冊商標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公開范圍:主動公開)
嚴重違法生產經營相關責任人員:
2016年1月21日,寶山區市場局執法人員和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民警對徐孝國租借的上海市寶山區南大村北姚灣16號進行檢查,現場查見其對無質量合格證明、檢疫證明的肉制品進行加工,經上海市質檢院檢驗,部分抽樣肉制品中檢測出甲醛成分,隨後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將相關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分局寶山分局進行刑事立案調查。2016年11月29日,經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決,判處徐孝國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叁仟元,刑事判決書編號:(2016)滬0113刑初2288號。按照《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管理辦法》,徐孝國的違法行為屬於應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鄒傳芝、熊春香案件介紹:
2016年7月7月,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和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民警對鄒傳芝、熊春香夫妻租借的寶山區水產路1458號7幢119室住所進行檢查,現場對其經營的鴨脖調味料、葷湯料、素湯料進行快速檢測,結果顯示嗎啡陽性。住所當場查見罌粟殼。經上海市質檢院檢驗,鴨脖調味料、葷湯料、素湯料均檢出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隨後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將相關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分局寶山分局進行刑事立案調查。2016年12月26日經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決,判處鄒傳芝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判處熊春香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刑事判決書編號:(2016)滬0113刑初2267號。按照《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管理辦法》,鄒傳芝、熊春香的違法行為屬於應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日期:2018-02-08
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公告(2018年 第9號)
時間:2018-02-08 15:37來源:上海市食藥監局 瀏覽:越南商標檢索131原文:
核心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徐孝國、鄒傳芝、熊春香3人列入本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現予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徐孝國、鄒傳芝、熊春香3人列入本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越南商標申請事務所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現予以公告。越南申請註冊商標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公開范圍:主動公開)
嚴重違法生產經營相關責任人員:
2016年1月21日,寶山區市場局執法人員和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民警對徐孝國租借的上海市寶山區南大村北姚灣16號進行檢查,現場查見其對無質量合格證明、檢疫證明的肉制品進行加工,經上海市質檢院檢驗,部分抽樣肉制品中檢測出甲醛成分,隨後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將相關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分局寶山分局進行刑事立案調查。2016年11月29日,經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決,判處徐孝國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叁仟元,刑事判決書編號:(2016)滬0113刑初2288號。按照《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管理辦法》,徐孝國的違法行為屬於應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鄒傳芝、熊春香案件介紹:
2016年7月7月,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和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民警對鄒傳芝、熊春香夫妻租借的寶山區水產路1458號7幢119室住所進行檢查,現場對其經營的鴨脖調味料、葷湯料、素湯料進行快速檢測,結果顯示嗎啡陽性。住所當場查見罌粟殼。經上海市質檢院檢驗,鴨脖調味料、葷湯料、素湯料均檢出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隨後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將相關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分局寶山分局進行刑事立案調查。2016年12月26日經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決,判處鄒傳芝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判處熊春香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刑事判決書編號:(2016)滬0113刑初2267號。按照《上海市食品藥品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名單管理辦法》,鄒傳芝、熊春香的違法行為屬於應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日期: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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